師尊在1992年,建立「彩虹山莊」私人住宅,總共花費建築費用,超過四百萬美金。師尊說:「山莊的花費,可以說把我一生的積蓄全部投了進去,一切硬體部份全部個人自費,彩虹山莊絕對不籌錢不募款。」而且,師尊說:建立山莊的用途,是為了「培訓弘法的人才」。
因此,師尊就在1992年11月,開始講解「細說密教完整修法儀軌」,就是後來的「密教大光華」一書。師尊並且計劃,接著要讓宗派內,優秀的上師、法師、同門,住宿到山莊來,由師尊面對面,直接教授外法、內法、心法,來「培訓弘法的人才」。(按:當年這個計劃,讓弟子們翹首盼望啊!)
很可惜的是,師尊這種「教育人才」的理念,並不能帶來滾滾錢財,因此,遭到師母極力反對!師母認為,一定要把這筆投資,給賺回來,她才甘心!
師尊為了弘法利生,又要面對家內索求,兩權衡量之下,就開始有了:
一、建立護摩寶殿,每週舉行護摩法會,一次法會主祈報名,收入不計其數。
二、供奉水子靈,化解冤孽,供奉贊助者,成千上萬,收入不計其數。
三、每年做生基,增長福慧,每年報名者,成千上萬,收入不計其數。但是,原來師尊「培訓弘法人才」的「大願」,就這樣灰飛煙滅了!
後果是,沒有師尊面對面,親自示範、統一教導、直接釋疑的機會,宗派的弘法人員,只能學法靠自己,修持靠自己,度眾靠自己,八仙過海,各顯神通。長遠的影響是,這個「人才培養」的斷層,造成宗派發展,無可彌補的傷害!
當年,師尊要買這塊地,遭受師母強烈的反對!師尊爭不過師母,就要麗惠去當說客,所以,麗惠遵從師尊囑咐,就去跟師母懇求。終於,師母答應,同意買地建設山莊。
但是,等到2000年師尊閉關,山莊只有上師法師常住,平常少少收入,又要每年支付地稅,就讓師母很埋怨。因為,她不像師尊,是以利益眾生,來看待山莊,而是懊惱投資山莊,沒有得到更多的金錢回報。所以,師母就想賣掉山莊,給人當旅館。幸好,麗惠知道了,一直苦勸師母,才把彩虹山莊保留了下來!
最後,瑤池金母大顯神通,解決了這個大問題。山莊在「沒有人」向政府申請的情況下,政府竟然主動更改地目,將山莊的「私人用地」,轉變為「宗教用地」!從此,彩虹山莊產權,正式歸屬「彩虹雷藏寺」!再也不能用私人名義,進行買賣轉移了!
天公伯啊!人在做,天在看,金母在做主,大家做事說話,都要憑良心啊!參考師尊文章:彩虹山莊變成彩虹雷藏寺的神通http://www.tblibrary.org/?act=article&id=91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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